重磅消息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

12月29日,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会议明确了多项政策,将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这一政策是一项优惠的计税方式,主要涉及年终奖类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利于缓解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年关将至,年终奖发放在即,延续此项优惠政策,利好广大‘工薪族’。”


会议决定


一、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二、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三、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小窗解读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前两项优惠政策带来的影响更大。特别是年终奖的计税方式,采用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的不同计算方式则可能导致实际到手的年终奖相差一大截。适当运用优惠政策,可以减轻扣税负担的同时增加个人收入。


  • 年终奖单独申报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 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照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实行的超额累进税率,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下,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或增加速算扣除数。即个人把年终奖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如公司发放1万元年终奖,单独计税时,只适用3%最低个税税率,缴纳300元个税,个人实际到手年终奖为9700元。这项政策如不延续,以后不少人的年终奖将适用更高税率。

 

第二项个税优惠政策比较容易理解。税前年收入没有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缴的税款不到400元,则这部分税款即可不用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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